|
主要职责: (一)分析、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,安排部署全县的公安工作,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、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,并提高对策。 (二)负责全县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。 (三)指导、检查、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。 (四)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、户籍、居民身分证和出入境工作。 (五)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,维护交通秩序,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以及对各种机动车辆的日常管理。 (六)组织、协调和参与侦破、处置重大案件、重大事件、重大治安灾害事故。 (七)对看守所、治安拘留所工作进行指导、监督。管理县看守所。 (八)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保护工作。 (九)负责全县公安消防和警卫工作。 (十)承办市公安局、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联系电话:0373--5085049
|